常德一男子驾车与路人发生纠纷,民警在调解时察觉其涉嫌酒后驾驶,经检测竟达到醉酒驾驶标准。2月27日,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2月25日中午,常德市武陵区柳叶湖白鹤山乡罗湾村徐某(男,现年49岁,持B2驾驶证)驾驶湘JK21××小车前往鼎城区双桥坪镇五同庵村亲戚家吃酒,席间喝了半斤多白酒。当晚8时许,徐某驾车返回途中行驶至双桥坪镇南洋坪村路段时,因见行人占道鸣喇叭引发行人不满,导致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。对方报警后,当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调解时,发现徐某满口酒气,存在酒后驾驶嫌疑,遂将其移交给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处理。
随后,三中队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将徐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,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浓度高达164.7mg/100ml,属醉酒驾驶。
2月27日,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徐某危险驾驶案予以立案侦查。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,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,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(通讯员 成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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